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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項目
來源:懷寧縣人民政府
時間:2026-01-22
1月19日,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人民政府發布通知,懷寧縣水利局正式批復“國能懷寧縣三橋鎮風力發電項目”涉河建設方案。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懷寧縣黃龍鎮、小市鎮、清河鄉范圍內,設計安裝18臺單機容量5.56MW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集電線路分6次跨越珠流河,均采用架空線路1檔跨河,12處跨河點位塔基布設于劃定的河道管理范圍線以外,跨越河道處兩岸堤/岸頂凈空高度均大于7.5m。
原文如下:
關于國能懷寧縣三橋鎮風力發電項目涉河建設方案行政許可決定
懷水許可〔2026〕1號
國能獨秀(安慶)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申請批復國能懷寧縣三橋鎮風力發電項目涉河建設方案的函》及相關資料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原則同意所報涉河建設方案。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懷寧縣黃龍鎮、小市鎮、清河鄉范圍內,設計安裝18臺單機容量5.56MW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集電線路分6次跨越珠流河,均采用架空線路1檔跨河,12處跨河點位塔基布設于劃定的河道管理范圍線以外,跨越河道處兩岸堤/岸頂凈空高度均大于7.5m。
二、原則同意安徽翔凌水文氣象有限公司編制的《國能懷寧縣三橋鎮風力發電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報批稿)》提出的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主要包括:
1.功能補救的措施
(1)施工前,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與河道主管部門聯系,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和現場維護措施,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做好施工用料的儲運工作,施工過程中不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堆土,不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停放施工機械,堆放施工材料等,最大限度地減輕對河道生態和環境的影響,施工結束后應對施工場地進行平整恢復;
(3)跨河處桿塔上標識警示牌,明確桿塔的安全保護距離和輸電導線的垂向安全凈空要求;
(4)工程完工后,需全面清理施工產生的各類廢棄物、棄渣,及時對施工臨時道路等臨時設施進行清理整治,嚴格按照原地貌狀態恢復場地原狀;同時加強施工期間及完工后的環境管控,施工棄渣需規范清運處置,生產生活污水需達標排放,最大程度減輕對集電線路跨越河流斷面附近生態環境及河流水庫水質的影響,實現工程建設與環境維護的協調統一。
2.水域占補平衡分析
本工程一檔跨越河道,不涉及水域占補。
三、本項目不得在汛期施工。施工階段應做好施工導流、河道內臨時設施布置等施工組織設計,盡可能減少施工對所跨河道泄洪產生的不利影響。施工期間不得將堤頂防汛道路作為施工專用通道,以保障防汛通道暢通。
四、本工程應無條件服從河道治理、防洪搶險和管理需要,建設單位應承擔相應河段的維修、防汛任務等,充分重視河湖保護工作,嚴禁向河道內傾倒棄土棄渣,及時清理施工垃圾。本工程若涉及交通、資規、林業、生態環境等部門或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的,建設單位應征得其同意。
五、項目開工建設前需將跨河工程施工方案報我局審查并備案。工程施工放樣時,你公司應邀請我局派員檢查、驗線。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接受我局監督、檢查,工程竣工后應及時清理現場并報送工程竣工資料,邀請我局參加竣工驗收,通過驗收方可啟用。
六、本行政許可決定有效期為三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后,若該工程未開工建設,或者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核準,本許可決定自行失效;需延續有效期的,建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在有效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延續申請。工程建設過程中涉河建設方案有較大變更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許可手續。
項目名稱:國能懷寧縣三橋鎮風力發電項目
項目統一代碼:2306-340000-04-01-509497
懷寧縣水利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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